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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公安网最新案件(长治市公安机关“净网2020”专项行动执法典型案例(一))


更新时间:2022-10-01 15:09
作者:褚琬 浏览:9721 来源:长治公安网最新案件(长治市公安机关“净网2020”专项行动执法典型案例(一))
摘要:导读:长治市公安机关“净网2020”专项行动执法典型案例(一)今年以来,长治网安部门坚决贯彻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净网2020”专项工作,整顿网络秩序、治理网络乱象,积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未履行

长治市公安机关“净网2020”专项行动执法典型案例(一)

今年以来,长治网安部门坚决贯彻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净网2020”专项工作,整顿网络秩序、治理网络乱象,积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网络运营者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压实网络运营者主体责任,有力维护了我市网络空间秩序持续向好。

案例一

2020年1月,经公安机关监测发现,武乡某单位OA服务器遭黑客攻击,网站内容遭恶意篡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置,针对黑客攻击行为开展立案侦查。同时,在调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网络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日志留存不足等违法行为,武乡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0年1月,襄垣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公司网站打开后自动跳转到赌博平台。经核实,该公司多年前申请网站域名开展对外宣传,后网站2019年3月到期弃用,未及时续费或办理注销备案手续。针对该公司网络安全责任意识淡薄、联网备案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入侵等的技术措施,导致网站遭攻击篡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襄垣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案例三

2020年3月,经公安机关监测发现,长治市某职业培训学校网站疑似遭受黑客攻击,被加挂后门程序。市公安局与潞州区公安局共同成立工作专班,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同时针对其网站被黑客攻击行为开展调查。鉴于其网站未存储重要数据,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区分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之规定对该校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案例四

2020年6月,经公安机关监测发现,沁源县某公司门户网站存在隐患漏洞。经市县两级网安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建立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等多个违法行为,长治市公安局沁源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案例五

2020年6月,经公安机关监测发现,屯留区某公司存在安全漏洞,市、区两级网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事件开展调查处置,经现场勘验发现,该公司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保护义务,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区分局网安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59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法律小讲堂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五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编 丨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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