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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王志强案22位嫌疑人(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判决书)


更新时间:2022-09-01 22:15
作者:谈晓 浏览:16185 来源:襄阳王志强案22位嫌疑人(梁明等13人涉恶犯罪团伙案判决书)
摘要:导读:襄阳警方公开征集安志强等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关于征集安志强、邓如义、陈良春、邓维莲犯罪集团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公告近日,老河口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以安志强、邓如义、陈良春和邓维莲等人为首的三个犯罪集团,刑拘并逮捕

襄阳警方公开征集安志强等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关于征集安志强、邓如义、陈良春、邓维莲

犯罪集团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近日,老河口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以安志强、邓如义、陈良春和邓维莲等人为首的三个犯罪集团,刑拘并逮捕违法犯罪嫌疑人15名。

经查,安志强、邓如义、陈良春和邓维莲三个犯罪集团为牟取暴利,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证的前提下长期从事非法采矿犯罪活动,并借此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严重破坏了汉江流域生态环境,极大损害了广大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为彻底查清违法犯罪事实,铲除社会毒瘤,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安志强犯罪集团,邓如义犯罪集团,陈良春、邓维莲犯罪集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受害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举报其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公安机关呼吁相关债务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2、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公安机关将按照规定进行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3、公安机关正告上述犯罪集团其他涉案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0710-8403358

举报邮箱:504884674@qq.com

联系人: 石警官 13707272916

田警官 19871678812

1、犯罪嫌疑人:安志强(已逮捕),男,汉族,1969年1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626196901100554,户籍所在地:老河口市太平街11-5号,家庭住址:老河口市建材路。

2、犯罪嫌疑人:邓如义(已逮捕),男,汉族,1968年5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620196805221518,户籍所在地:老河口市李楼镇亢营村12组,家庭住址:老河口市李楼镇陈埠码头。

3、犯罪嫌疑人:陈良春(已刑事拘留),男,汉族,1967年2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682196702211519,户籍所在地:老河口市李楼镇陈埠村8组,家庭住址:老河口市李楼镇陈埠村8组。

4、邓维莲(已刑事拘留),男,汉族,1965年1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20682196501081594,户籍所在地:老河口市李楼镇邓岗村1组,家庭住址:老河口市李楼镇付老馆街。

老河口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日

领导说了!

这篇稿件的花花不到333

小编本月的奖金就得泡汤

拯救小编全靠你的一朵小

来源:老河口市公安局

编辑:贾燕丽

审核:孙滨 汪璐 褚楠

出品:湖北日报襄阳分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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