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音乐广播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包括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更便捷。此次平台优化,对群众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任何影响。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备案非本人小型机动车的,取消了累计数量等条件限制,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
备案后,驾驶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
机动车所有人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
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通过“短信验证备案”方式备案。
扫码备案时,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机动车二维码,驾驶人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描机动车二维码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即可;
短信验证备案时,驾驶人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中输入备案机动车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等信息,系统会自动将短信验证码发送到机动车所有人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手机号码;驾驶人输入短信验证码并验证通过后,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即可。
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正式生效,审核结果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短信告知驾驶人。审核未通过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短信告知驾驶人未通过的原因。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查询本人机动车被其他驾驶人备案的信息,并可以直接解除备案关系。
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一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
二是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
三是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驾驶人还可以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
此外,对交通警察现场作出的简易程序处罚,驾驶人也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缴纳罚款。
在此也特别提醒大家,此次优化完善互联网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功能,以及当前部分地区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设备,对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不存在任何影响;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无需事先备案。网上关于“交通违法处理政策有变化,9月1日前抓紧处理”的说法系谣言,大家切勿信谣传谣,不要扎堆到窗口处理。
热点问题解读
驾驶人注册成为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用户后,本人名下机动车将由平台直接关联到驾驶人名下,不需要备案。
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和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备案非本人的个人名下小型汽车,需要备案其他类型非本人机动车或者非个人名下机动车的,驾驶人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
驾驶人可以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一辆小型汽车最多被机动车所有人以外的3名驾驶人同时备案。驾驶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只要不超过3辆就可以;机动车所有人也可以随时查询或解除其他用户备案关系。
可以。为方便驾驶人查询交通违法,驾驶人可以备案与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备案成功后,驾驶人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查询该车的交通违法,但不能通过平台自助处理。
不需要。驾驶人在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不需要。对于被备案机动车的所有人未注册为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短信验证备案”方式进行备案。
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
①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
②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
③待处理交通违法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
在满足“问题七”所列举情形的条件下,该车发生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均可通过服务平台自助处理。
机动车所有人使用本人注册的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用户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点击首页面左上角【机动车】→ 选择待备案机动车 → 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解除已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备案关系。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后,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 点击【全部机动车】→ 选择待解除备案的机动车→ 点击【解除备案此车辆】。
同一机动车解除备案后再重新备案的,备案时间将更新为最近一次备案时间。
机动车所有人在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后,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 点击【全部机动车】→ 选择本人机动车 → 点击【查看被他人备案记录】,即可看到本人机动车被他人备案的信息,并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关系。
对于提交虚假资料的驾驶人,将不允许再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驾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待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等材料。机动车所有人无需前往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可将材料交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
在业务窗口处理全部交通违法,均不需要提前备案。民警将现场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等材料。
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目前只能到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驾驶人可以在业务窗口对以上类型车辆备案,备案后可以在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查询违法情况。
本页标题:今日谈公安备案:河北人注意,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有新变化!可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车!(河北省交通违章首次免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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